纪检委是干什么工作的(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纪检委是干什么工作的(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负责县党的纪律检查。负责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程和其他党法规,检查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和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乡镇、部门党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罚;如有必要,接受党员的指控和上诉,直接查处下级党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党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纪律;表彰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调查研究党的纪律检查理论相关问题,制定全县党的纪律法规和政策法规。
5、与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合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委员会领导小组候选人的审查和调查;负责县纪检监察局派出(派出)纪检监察 、提名、考核、管理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县行政监督工作。负责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市政府、县政府的决议和命令。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的行为,并给予撤职以下行政处分(涉及选举的领导干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上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督对象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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