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司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事故鉴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司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但应当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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