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怎么办(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怎么办(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1.根据最高法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卖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合理评估。如果合同的有效性被认定为无效,则该故障从法律开始,即从签署的那一刻起无效。

2.如果你买了一套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并支付了合同的首付款,你该怎么办?让我们了解最高法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消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款、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款的两倍的赔偿责任;

3.根据本规定,开发商是否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是赔偿的关键问题,如果可以证明开发商没有给你预售许可证签订预售合同,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两倍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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