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根据国家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旅客丢失的车票不能重新办理。火车票丢失后,不得重新打印。铁路部门出具的运输票据,如发票、区段票、代用票、客运价格杂费收据、退票报销凭证、退票报销凭证、定额票、手续费等,具有发票属性,可用于报销。
实名制车票挂失不办理补办手续:
铁路部门建立了丢失车票的乘客信息数据库。对于声称丢失车票的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站不得办理挂失手续。列车和到达车站将无票处理,并登记其身份信息。
(1)购票时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2)无购票记录;
(3)购买的原票无效、退票或有出站检票记录;
(四)证、人、购票记录不一致的;
(5)乘车日期、车次不一致;
(6)实际乘车范围超过购买车票的乘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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