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金收取标准(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开发商违约金收取标准(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中间,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测算,顾客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原因。

2.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付款,除非开发商存有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事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立即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担负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或是损失赔偿额计算方式,违约金金额或是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下列规范明确:逾期付款的,依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考中央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企业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要求测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依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内有关主管部门发布或是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类似房屋租金标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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