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世妹妹冒领养老金近40万 法院作出判决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公布一起案件,妹妹在姐姐去世之后,顶替姐姐继续上班,冒领养老金将近40万元。姐姐原本属于当地某厂的职工,单位一直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在1993年的时候,姐姐由于车祸的原因死亡,然妹妹却隐瞒姐姐已经去世的真相,一直在厂里上班,直到在2007年退休为止。

01经济损失妹妹在2008年1月份的时候,用姐姐的名义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退休的办理,一直到2023年4月总共领取393676.92元,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妹妹安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传唤,在审理过程当中,安某某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属于代替姐姐,给单位退赔了经济损失。通过法院的审理认为,安某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将事情的真相隐瞒,涉及骗取公共财物的罪名,并且涉及的金额款项比较大,已经形成诈骗罪,因此判决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一共缴纳25000元罚金。

姐姐去世妹妹冒领养老金近40万 法院作出判决

02严重的违法行为通过这起案件提醒大家,如果参保人在去世之后,需要家属及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来进行相关的注销,解除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但家属没有上报,故意隐瞒,仍然领取保险金这种就属于违法行为,社会的保险金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骗取保险金严重者就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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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知法守法案件当中安某某就是通过冒充姐姐名义上班办理退休,行为非常的严重需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大家一定要知法守法,在享受社保的待遇前提下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进行,不可以出现任何违法的行为,保护自己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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