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3年烟花爆竹规定(大连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大连市2023年烟花爆竹规定(大连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2023年大连烟花炮竹新要求

到目前为止,大连还没有发布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的要求。小编还没有在大连市政府官方网站上找到网上流传的补充规定。咨询大连市民热线后,也得到回复,相关规定尚未公布。

所以暂时可以继续参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大政发布的通知)〔2013〕62号)规定执行↓↓

为加强烟花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的具体情况,现就加强烟花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星海湾、高新区是烟花爆竹区,每年12月23日至次年农历正月15日。在此期间,允许每天6:00至23:00(除夕夜至农历正月初三)燃放。

其余时间,严禁所有企业、个体户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集体利益的需要,划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和时间。

二、禁止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古迹、博物馆、档案室;

2.关键军事区域;

3.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关键新闻单位;

4.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5.大型能源动力设备、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水、电、气、供热供应设备安全保护区;

6.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高架桥、过街天桥)、隧道等枢纽站及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7.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产品的地方及周边安全间距在100米范围内;

8.政府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养老院、教学研究企业、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农贸市场、商场、商场、电影院、商业街等拥挤的公共场所;

9.房屋过道、走廊、屋顶、阳台、窗户;

10.10层以上或24米以上建筑间距25米以内;

11.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或多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分燃放区之外;

12.树林等重点防火区。

3、春节前后禁止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企业燃放“关门炮”和“开门炮”。

4.未取得《烟花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烟花晚会等大型烟花燃放活动。个人不得燃放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烟雾及其单筒内径超过30mm、单发剂量超过25克、总剂量超过1200克的内筒组合烟花等燃放物品。

5.在可燃区域,不得违反烟花炮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间距。

6.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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