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的简介(香港创业学院院长张世平的最新定义)

创业人(entrepreneur)它是一种核心工作方法的领导者,是一种随机创业的状态,是一种必须具备重任、荣誉和义务能力的人,是一种机构、应用服务、技术和器皿操作的人,是一种有思想、有推理、有判断力的人,是一种能让人在跟随和追随的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是一种具有完全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人。

这是香港创业学院医生张世平的最新定义。

香港创业学院是世界级的非营利性大学后创业教育组织,是创业领袖的摇蓝,是创业技术的平台,是创业产品的舞台,是企业家的责任、荣誉、义务,是产品、公司、现金流的样品。

在欧美学术界和商业界,企业家被定义为组织、管理业务或企业并承担风险的人。企业家对应的英语单词是entrepreneur,entrepreneur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企业家在现有企业中承担经营和决策的领导者;二是指创始人,一般解读为新企业或新企业的领导者。

企业家一词由法国经济Cantillon经济学于1755年首次引进。1800年,法国经济师萨伊(Say)他首次提出了企业家的定义。他将企业家描述为将经济资源从低生产率地区转移到高生产率地区的人,并认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过程的代理人。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1934)认为企业家应该是创新者;这样,企业家的定义增加了一个水平,即发现和引进新的更好的商品、服务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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