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作者: 五速梦信息网
- 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19:24
辽宁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依托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有权招生培养的28所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我省第一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拥有省内一流的法学师资队伍;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为支撑;具有十余年法律硕士培养的成功经验。自成立以来已经培养了近千名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其中绝大部分成为辽宁省内政法系统的骨干,部分学员已经走上了省内各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2015年辽宁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继续招生。
一、报考条件
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考生本人学历信息,并保证学历信息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同时下载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请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注:该认证工作需要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抓紧办理,以免影响报考)。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75人。 三、学制、学习方式、教学地点、培养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周末授课,教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3.培养费:人民币38000元(学习期间,书费自理,资料费及学位论文工作中发生的资料费学生自理) 四、报名及考试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为必经程序) 1.报名时间:
辽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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