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须知

 

(一)招考方式

 

我校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进行

 

择优选拔。

 

“申请—审核”制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申请、导师及学校审定。

 

达到条件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一般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 25 人。其中应用经济学 11 人,工

 

 

后期作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费为 10000 元/每学年。

 

(四)奖助政策

 

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

 

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奖范围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

 

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具体奖学金标准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13000 元/年);

 

(二)校级新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 元/人);

 

(三)国家奖学金(30000 元/年)、云南省政府奖学金(20000 元/年)、

 

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等。

 

(五)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

 

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须同时满足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录取后须保证全脱产学习,高校教师或科研院所来源考生可适当放宽;

 

7.“申请-审核”制考生须满足以上条件,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硕士学位专业应与申请的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 CSSCI 或 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应属报考学科或与报考学科相近)至少 2 篇,报考统计学的考生,2 篇学术论文中须有 1 篇 SCI 期刊论文。

 

(六)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报名费标准:135 元/人

 

注: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交费信息”按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在此期间支付报名费,报名才有效。

 

2.  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否则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提交材料可采

 

用函报或现场提交方式。

 

(1)函报提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 237 号云南财经大学致远楼 206 室邮编:650021

 

电话:0871-65128174

 

接收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须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字样。

 

(2)现场提交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 237 号云南财经大学致远楼 206 室。

 

(3)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字,填写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并盖章,无单位者可不填写)。报名材料内容及装订样式见《云南财经大学 (样式)(报名系统中的“招生单位附件”中下载)。

 

(七)考试

 

1.初试

 

 

(2)考试方式: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3)考试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4)考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2.复试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4)复试费:150 元/人;

 

(5)所有准考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八)体检

 

 

地点:校医院

 

体检费:130 元/人

 

体检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要求进行。

 

(九)录取

 

1.总成绩计算


 

①普通招考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40%);

 

②“申请—审核”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100%。

 

2.初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考试情况,由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划定初试成绩分数线。

 

3.录取办法

 

(1)普通招考

 

①每位等额招生导师(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人数等于专职导师人数的专职导师)从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推荐 1 名拟录取考生,学校审核录取;②每位差额招生导师(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人数小于专职导师人数的

 

专职导师)从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推荐 1 名拟录取考生,由学校根据已公布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审核”制

 

导师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推荐 1 名拟录取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体检不合格;

 

②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③普通招考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

 

④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低于 60 分。

 

4.调剂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