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担保方式的原则包括(选择担保方式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

选择担保方式的原则包括(选择担保方式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

挑选担保方式原则包括公平、自行、公平、诚信友善。依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确保、抵押、质押、留设和订金。确保是指确保人与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执行主合同的义务或是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是第三人不迁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做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是第三人把它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或是把它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操纵,将该动产或是财产权利做为债权的担保。留设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要求留设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竞拍、卖掉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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