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的说明有哪些

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是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的书面决议。那么,章程修正案的说明是什么呢?

章程修正案的说明有哪些

1、本模型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企业)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提交;涉及的事项或者内容较多的,可以提交股东新修改后签署的整个章程;

2、登记事项是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修改前后的整个条文内容应完整写出,不仅要提取条文的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印章;签名不得用私人印章或签名印章代替。签名应使用签名笔或墨水笔,不得单独用纸签名;

5、变更出资股东的,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张、字体小(如4号或4号)字体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以上都是关于章程修正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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