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尹等同于现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长。顺天府,明清时期整个北京地区的行政区划,是首都最高的地方行政机关。顺天府尹是正三品官衔,由尚书、侍郎级大臣担任。府尹高于知府二至三级,由尚书、侍郎级大臣兼管。正三品县衙用铜印,顺天府用银印,是同一封疆官员的总督、巡抚。
永乐时期,明朝成祖朱迪将北平府改为顺天府。清朝使用顺天府的名字。顺天府的阶级虽然不高,但顺天府的尹可以直接去殿面君。而且顺天府还有资格承包全国各地的诉状,相当于一个小刑事部门。在行政事务处理上,顺天府尹有机会作出决定。只要没有重大任务,他就可以自主裁决,不需要向总督报告。
虽然顺天府阶级不高,不能在很多事情上做出最后的决定,但顺天府尹可以直接去寺庙。清朝顺天府主管大兴县、宛平县、通州、涿州等24个州县。
在北京,顺天府的权限与皇家历史台、九门提督府等县政府几乎相同。此外,顺天府还有资格承包全国各地的投诉,相当于一个小刑事部门。如今,经过数百年的苍桑,顺天府衙门仍在北京保存,是一项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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