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哪些情况(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哪些情况(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1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

①被告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随意选择诉讼,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提到行政复议(复议前)或者被告选择行政复议后的诉讼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到期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立案时限。

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判决不予受理。原告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3第一审时限。

人民法院必须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增加。

4提起上诉期限。

被告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应当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二审时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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