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措施(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

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措施(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

1.加强棚户区改造与去库存相结合。

2.提前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贴资金,加强棚户区改造与商住楼去库存相结合,根据当前房地产情况,采用货币实体安装方法消化当前房地产。

3.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清查。

4.为解决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业非法集资风险清查的通知》规定,要大力开展房地产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销售。

5.对标准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6.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大力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专项整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垄断市场、积累房地产、操纵市场价格、谣言、欺诈市场预测、提供虚假确认、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标准。

7.开展房地产行业买房矛盾纠纷调查解决工作。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查解决房地产领域购房矛盾纠纷的通知》,对购房矛盾纠纷进行调查解决。积极组织资本座标、空石林项目开发商和购房信访人召开协调会,督促开发商严格销售商品房,妥善备案处理销售遗留。同时,建议购房信访人按规定维护合法权益。

9.严格遵守差异化住宅贷款政策。

10.根据房地产行业变化,坚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

11.严格遵守公积金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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