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45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45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中国有45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泰山、岱庙、灵岩寺、敦煌莫高窟、颐和园、丽江古城等世界遗产名录中排名第二。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称为文化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包括:

1.历史遗迹: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碑刻和碑画、考古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和景观的结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看,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在建筑风格、均匀分布或与环境景观相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3.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类学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类的联合工程,以及具有考古地址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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