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疫情就业影响有哪些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因素给实现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蒙上了阴影。目前,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联防联控机制下,疫情防控取得初步成效。那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就业影响有哪些建议呢?

应对新冠疫情就业影响有哪些建议

1、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特定行业和企业,减轻相关企业负担,增加经营韧性。

在早期减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为其提供更多的财政和金融专项支持,防止流动性短缺。同时,引入临时产业支持措施,增加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企业的经济活力,防止供应链短缺造成企业连锁效应,影响就业市场。即特别保证物流和资本流动的畅通,保持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的稳定。

2、允许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增产,探索新的员工招聘管理模式。

疫情明显控制后,允许相关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暂时适度增加工作时间,尽快恢复产能,弥补前期损失。并积极推进远程招聘和远程家庭办公的新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物资返还、政府专项补贴等政策支持。

3、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和职业培训,缓解相关群体的初次和再就业问题,确保相关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

在财务负担可控的情况下,将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适当返还给承诺不减少或减少员工的企业,并增加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补贴。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时间和空间延缓中青年就业。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等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临时就业服务岗位或技能培训机会,吸收新毕业生和下岗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

4、在统一部署疫情联防联控的基础上,探索企业复工、人员流动管控的新机制。

借鉴部分省市推动建立健康码的成功经验,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统一的新措施,实现跨区域绿色审批,快速放行。避免一刀切的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全部关闭,以及外地人员劝返的粗暴方式。同时,建立全国和地区人员流动、企业复工、员工就业监控和报告的大数据平台,实时掌握企业生产和人员就业动态。这样,在中央联防联控的统一部署下,地方政府可以在自主权限范围内及时、积极地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

这里介绍一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就业影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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